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8年第16号(关于发布《阴极铜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公告)
作者:2018-02-05 发布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文字:【大】【中】【小】
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1月25日批准《阴极铜加工贸易单耗标准》,自2018年2月5日起执行,原《阴极铜(电解铜)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编号:HDB/YS001-2000)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阴极铜加工贸易单耗标准.doc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