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8年第16号(关于发布《阴极铜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公告)
作者:2018-02-22 发布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文字:【大】【中】【小】
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1月25日批准《阴极铜加工贸易单耗标准》,自2018年2月5日起执行,原《阴极铜(电解铜)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编号:HDB/YS001-2000)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1月15日
总公司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和平大街316号工商联大厦512室
物流基地:秦皇岛市山海关经济技术开发区 出口加工区内AA层厂房A首层
电话:0335-5303388/3399/3377/3355
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1月25日批准《阴极铜加工贸易单耗标准》,自2018年2月5日起执行,原《阴极铜(电解铜)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编号:HDB/YS001-2000)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