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26号(关于对进口原产于南苏丹的货物适用关税最惠国税率的公告)
作者:2015-06-17 发布于: 文字:【大】【中】【小】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 【内容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 |
【文 号】公告〔2015〕26 号 |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15-6-3 | 【生效日期】2015-6-3 |
【效 力】[有效] | |
【效力说明】 |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5年6月3日
总公司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和平大街316号工商联大厦512室
物流基地:秦皇岛市山海关经济技术开发区 出口加工区内AA层厂房A首层
电话:0335-5303388/3399/3377/3355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 【内容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 |
【文 号】公告〔2015〕26 号 |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15-6-3 | 【生效日期】2015-6-3 |
【效 力】[有效] | |
【效力说明】 |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