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
新闻中心
联系我们

总公司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和平大街316号工商联大厦512室

物流基地:秦皇岛市山海关经济技术开发区   出口加工区内AA层厂房A首层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行业新闻
关于加强部分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的公告
作者:2015-08-05  发布于: 文字:【大】【中】【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相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决定自2015年8月15日起,对部分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和高性能计算机实施出口管制(相关技术指标见附件1),商务部、海关总署2015年第21号公告公布的《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中的“九、计算机”部分不再执行。

    出口本公告所列物项,需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相关许可程序见附件2)。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依法对本公告所列物项的出口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出口经营者未经许可、超出许可范围出口或有其他违法情形的,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海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部分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和高性能计算机出口管制技术指标

          2.部分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和高性能计算机出口许可程序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15年7月31日

关于海源 | 新闻中心 | 业务范围 | 特色优势 | 合作伙伴 | 招贤纳士 |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冀公网安备 13030202000383号 访问统计: 1892257